火炬开发区管委会,翠亨新区管委会,各镇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市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7〕19号)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《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建标规〔2020〕8号)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《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》(建改发〔2020〕73号)和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》(粤建科函〔2014〕1652号)、《中山市智慧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》等文件精神,加快推动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,我局决定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泛开展建筑信息模型技术(以下简称“BIM技术”)推广应用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广应用工作的主要任务
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推进BIM技术推广应用的方针政策,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BIM“正向”应用和协同设计,推动建设、勘察、设计、施工企业和科研单位开展BIM技术研究推广应用。
二、推广应用工作的目标
鼓励政府投资(含政府回购)大型房屋建筑项目采用BIM技术;鼓励申请容积率奖励的装配式建筑项目采用BIM技术;鼓励市优良样板工程、市优秀勘察设计项目在设计、施工、运营管理等环节应用BIM技术。
以翠亨新区为试点,政府投资(含政府回购)投资额超过2亿元(含)或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(含)的房屋建筑项目应当采用BIM技术,推动BIM技术快速落地实施。翠亨新区根据国家、省相关标准规范,创新制定翠亨新区BIM模型建立、数据交换、技术应用、验收归档等技术标准或应用指南,形成BIM技术应用的标准规范。创新制定基于BIM技术的审批监管模式,开展BIM技术在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应用,推进以BIM为核心的智能建造技术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。到2025年底,翠亨新区完成一批BIM特色应用落地实施,并向全市推广。
三、推广应用工作的主要措施
(一)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导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开展BIM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。
(二)采用BIM技术的政府投资项目,应在设计、施工招标文件落实BIM“正向”设计、施工环节的应用要求。
(三)鼓励工程建设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企业和科研机构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BIM技术的开发研究,大力推动BIM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。
(四)鼓励和推动施工图审查机构加强对BIM技术学习,开展对应用BIM技术的施工图审查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3年7月18日